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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e in Pully,2005年1月1日
GersteltecSàrl
Gersteltec Sarl(以下简称“Gersteltec”)。通过签订合同,买方承认其独家申请。以下条款适用于Gersteltec与买方之间的所有业务往来,即使其申请未经再次明确同意。 Gersteltec不明确否认购买者的条款或合同条款。购买者。
2.以下交付条款的修订和补充,包括本条款,必须在双方和双方之间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1.买方对订购产品所欠的款项,按照交货日适用的美元产品价格加上瑞士适用的开票税按开票日的标准收取。
2. Gersteltec目录中的价格是净价,不包括流转税和任何消费税。
1. Gersteltec优惠可能会有所变化。
2.当Gersteltec以书面形式确认订单并且购买者不立即反对Gersteltec的确认函时,购买者的口头订单或远程数据传输的购买者的订单仅具有法律约束力。 Gersteltec的确认函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内容和交付范围。
对于订单价值低于最低美元70,00净额(根据法律规定加上营业税)的订购产品,Gersteltec收取15美元的固定费率手续费
1. Gersteltec交付订购产品的义务取决于Gersteltec的收货交付。如果没有收到交货,Gersteltec应立即通知买方。如果未向Gersteltec交付,Gersteltec有权退出合同。购买方执行的代价应在退出购买合同的情况下退还。
2.部分交付是允许的,可由Gersteltec立即开具发票。
3. Gersteltec在报价和订单中提供的交货时间不具约束力。
4.但是,如果Gersteltec和购买者之间达成约束性交付截止日期,则适用以下条款: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工业纠纷,火灾,机械故障或Gersteltec不负责的其他情况,则约定的交付截止日期为延长了这些事件的持续时间。如果由于上述任何事件而导致履行的障碍持续超过2个月,则买方和Gersteltec均有权就未履行的工作退出合同。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由于上述拖延情况,合同双方不得撤回。遵守商定的交付期的条件是买方迅速履行合同义务,特别是支付协议金额,并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商定的担保。对未履行合同的辩护仍然保留。
5. Gersteltec提供的有关包装尺寸或包装类型的信息不具有约束力。 Gersteltec自己根据要求选择包装和调度路线。根据瑞士包装规则的运输包装和所有其他包装不得收回。
6.如果必须发送订购的产品,则由Gersteltec在该帐户上的相应仓库执行,并由购买者承担风险。 Gersteltec可以自由选择货运公司和运输工具。即使交付已支付运费,即将交付的产品意外丢失的风险也会从Gersteltec发送到购买者。
7.如果由于购买者负责的情况而延迟了所订购产品的发送,则Gersteltec从存放时起,产品意外丢失的风险将转移给购买者。如果在买方延迟接受期间意外丢失了交付的产品,Gersteltec将履行其履行义务。购买者仍有义务全额付款。如果延迟接受,Gersteltec延迟交付(特别是仓库成本和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购买者独自承担。
8. Gersteltec没有义务为订购的产品或投保产品提供保险,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购买者必须自己检查订购的产品是否适合预期用途。 Gersteltec提供的产品符合产品目录或标签上的规格。如果存在分歧,标签上的信息是决定性的。本说明书仅涉及指定的物质和数值,以及药典数据和E数字的信息。关于适用性的陈述仅涉及产品的合同条件。
给出的值基于Gersteltec的测试规则。目录中列出的一般产品物质数据仅供参考,并非对所交付产品的质量具有约束力。 Gersteltec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生产药物,化妆品制剂或食品制剂时,遵守通常的医疗要求,GMP指南和适用的法律,法令和其他规定是购买者的专有责任。 Gersteltec对药物,化妆品制剂和食品制剂中使用的产品的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Gersteltec在交付目录中明确描述了特定的适用性,或者在测试后通过了批准。
1.买方有义务在抵达时立即检查Gersteltec交付的产品,并在收到产品后30天内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Gersteltec所交付产品的任何缺陷或不同之处。尽管购买者必须立即进行适当的检查,但产品中的缺陷必须在发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Gersteltec,但不得迟于收到产品后60天。通知转发代理商或第三方的投诉不构成适当形式的通知且无效。
2.违反买方上述检查义务和投诉义务的索赔不在保修范围内。
3.存在缺陷本身并通过有效投诉传达给予购买者以下权利:
一个。如果存在材料缺陷或所有权缺陷,Gersteltec可以选择通过纠正缺陷或交付无缺陷的产品来提供后续性能。购买者无权获得特定类型的后续表现。如果未全额或部分支付购买价格,Gersteltec可能会根据购买者在索赔缺陷的情况下支付合理比例的购买价格后续履行。
湾只有当后续表现不成功时,买方才有权退出合约或适当降低购买价格。
C。如果Gersteltec根据第7条第(5)款严重且绝对拒绝后续履行或者选择后续履行的类型,买方可以选择降低购买价格或退出合同并要求赔偿而不是按照第8条的规定进行履约Gersteltec未能成功或对购买者不合理,或者购买者为后续表现设定了合理的截止日期,但尚未达到。如果问题类型或缺陷或其他情况没有区别,则在第二次尝试失败后,后续性能被视为不成功。如果由于合法投诉而进行后续改进或更换交付,则根据第5条规定的交付期限的规定也相应适用。
1.对于不是基于其法律代表,员工或代理人故意或疏忽处理或违反职责的索赔,Gersteltec不承担责任。这同样适用于仅由类型指定的购买项目中存在缺陷。
2.无论法律依据如何,特别是基于违反义务和侵权行为导致的义务,对Gersteltec的赔偿要求被排除在外,但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个。根据“民法典”(BGB)的法律规定,Gersteltec对因一名或多名法律代表,雇员或代理人故意或疏忽违反职责而导致的死亡,人身伤害或疾病索赔承担责任。以及基于一个或多个法律代表,雇员或代理人故意或严重疏忽职责的其他索赔。
湾根据BGB的法律规定,如果索赔是基于违反Gersteltec提供的有关购买项目质量或Gersteltec法律代表中的一个或多个的担保,Gersteltec将对客户产生的补偿或退款费用承担责任。 ,雇员或代理人疏忽地违反了对实现合同目标至关重要的义务。
C。如果一个或多个法律代表,员工或代理人违反了考虑客户权利,法律对象和利益的义务并且Gersteltec的履行对买方来说不再合理,则Gersteltec也要承担相同的责任。
d。在第8(b)和(c)条规定的情况下,买方索赔的金额仅限于可预见的合同典型损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对间接损害的赔偿,例如收入损失。
即如果Gersteltec延迟交货,买方只有在延迟发生后至少4周的交货期已经过去而没有交货且Gersteltec负责延迟交货时,才有权要求赔偿。 。如果Gersteltec负责延迟交付,买方的赔偿要求仅限于因合同典型的可预见损害而导致的金钱损失赔偿。购买者对延迟交付和补偿而非履行的进一步赔偿要求不包括在内。
3.上述规则不应被解释为改变举证责任,使买方处于不利地位。
4.免责声明不适用于买方根据“瑞士产品责任法”提出的索赔。
买方有义务通知Gersteltec其了解的特定风险以及使用所交付货物的风险。
1.如果采购订单总额低于3000美元,则付款应为“现金订购”。
2.购买价格应在发票日期后30天内支付,不得扣除,必须由购买者支付。
3.如果购买者负责延迟支付购买价格,则必须在发票金额上支付高于欧洲中央银行(ECB)适用基准利率8%的违约利息。
4.除了无争议或不可上诉的索赔外,不包括买方对现有反索赔的扣缴或抵销。
5.如果存在使Gersteltec根据BGB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退出合同的情况,Gersteltec对买方提出的所有索赔均应立即付款。
1.如果不履行可归因于其无法控制的情况或特别是由于以下任何原因,合同方均不对其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 火
– 自然灾害
– 战争
– 附件
– 原料普遍短缺
– 限制能源消耗
– 工业纠纷
– 或者,如果供应商的合同违约是由上述任何原因引起的。 该规则适用于包括赔偿义务在内的所有合同义务。
2.如果根据第11(1)条规定,如果履行合同超过六个月,则各方可以通过书面终止方式取消合同。
1. Gersteltec交付的每件产品都是Gersteltec的财产,直到全额支付购买价格,直到完全满足商业交易产生的所有索赔(延长所有权保留)。购买者保留所有权的产品的任何处置仅允许在购买者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在任何情况下,在正常业务交易期间,产品都不得作为担保转让给第三方。
2.如果产品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出售,则支付的购买价格取代产品。买方特此向Gersteltec转让任何销售产生的所有索赔。如果买方遵守其对默克的付款义务,则有权收取此索赔。鉴于所有权的延长保留(分配相应的未来购买价格索赔),不允许转让给第三方,特别是信用机构。 Gersteltec有权随时要求退回并检查购买者的销售文件,并告知其购买者。
3.如果购买者的进一步销售索赔已包含在经常账户中,则购买者特此将其来自经常账户的索赔与其买方分配给供应商。分配的金额是供应商向购买者收取的销售预留产品的金额。
4.如果购买者的财产被扣押,必须立即通过发送执行命令的副本和经认证的保证书通知供应商,该产品所扣押的产品是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并受所有权保留。
5.如果在可预见的将来,根据上述段落的担保价值将超过在此担保的未偿还债权金额超过20%,则买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有现金的情况下释放担保金额。多余的。
6.供应商在所有权保留下对其权利的主张并未使购买者免除其合同义务。退出时产品的价值仅适用于Gersteltec对购买者的现有索赔。
Gersteltec有权以下列理由退出合同:
一个。如果与合同订立前的假设相反,则表明买方信誉不佳。如果发生关于汇票或支票的抗议,购买者停止支付或对购买者的不成功执行企图,则可自动承担缺乏信誉的假设;这不一定必须在供应商和购买者之间发生。
湾如果事实证明购买者提供了关于其信誉的不准确信息,并且这些信息非常重要。
C。如果供应商所有权保留的产品是在购买者的日常业务过程之外出售的,特别是通过担保或扣押的方式转让。唯一的例外是供应商已经同意书面转让。
d。如果Gersteltec根据BGB的规定拥有合法的撤回权。
1.如果购买者是公共法律下的企业家或法人或公法下的单独基金,则直接或间接由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的专属法院是Gersteltec(Pully-Switzerland)的注册办事处。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均视为在Gersteltec的注册办事处执行。购买者和Gersteltec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所有索赔的履行地点是Gersteltec位于Pully的总部的注册办事处。
2.如果合同的个别条款已全部或部分无效,则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在合同中发现意外遗漏,这也适用。完全或部分无效的条款被替换或合同中的无意遗漏由适当的条款填补,该条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接近合同当事方的意图或其意图,根据合同的含义和目的,如果他们想到的话。
3.无论如何,特别是在国际交付方面,瑞士法律(BGB)均适用。 1980年4月11日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法律适用于外国交易。上述规则优先于“销售公约”规定的规则